Wednesday, July 11, 2012

伊朗判夫贈妻777玫瑰

婚前信誓旦旦,婚後唯唯否否,隨時離婚收場。伊朗一名27歲妻子,不滿38歲丈夫言而無信,沒有遵守婚前承諾,定期送玫瑰花給她,憤然申請離婚。法庭裁定男子要向妻子送上777朵玫瑰作補償。

妻子控違婚前承諾
回教的婚姻是民事合同的一種,合同規定新郎必須向新娘呈上稱為「馬爾」的聘禮。在伊朗,假如丈夫不遵守這項承諾,妻子可入稟控告丈夫,男方有機會被判入獄。「馬爾」通常是現金、金幣、房地產,但這名婦人卻只要玫瑰花,而且指明要777朵。她在訴狀中指,若丈夫拒絕履行諾言,她就離婚。
幸好這一齣「伊朗式分居」,最終喜劇收場。家事法官裁定,該丈夫要給妻子送上777朵玫瑰。判決令該名女子深感滿意,她隨即撤回離婚申請。777朵玫瑰花在伊朗大概要花費約19,500至23,400港元。
德新社

資料來源:2012年07月12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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