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12

帶已婚男私奔 怕重婚收監 雲南婦閣樓藏情郎24年

「這24年來我在閣樓上藏着養着一個男人。」在32年前的雲南昭通,27歲女子張玲愛上了33歲的已婚男子王鑫,兩人交往八年後私奔。為怕因重婚罪被判監,王24年來一直藏在與世隔絕的昏暗閣樓,張則在外拚命賺錢。至上月,兩位老人主動向公安揭露秘密,希望在有生之年能辦結婚證、拍結婚照。

當年王鑫婚後育有四個子女,但與張玲相遇後卻重新體會愛情,兩人隨後暗地交往,感情與日俱增,八年後決定悄然私奔,到他鄉圓夫妻生活。「如果公開來往,會遭人閒言碎語,如果公然居住在一起又是犯了重婚罪,會被判刑蹲監獄。」離開老家後,王為怕被捕,24年來一直足不出戶緊鎖房門,見不到一絲陽光,過着與世隔絕、提心吊膽的「宅男」生活。
「只要一想起『妻子』對我的這些好,一想起我們愛情生活的幸福,我就會咬緊牙關活下去,再苦再累都無所謂了。」今年已65歲的王鑫每日掃地、洗衣、做飯、炒菜,其餘時間則躲在低矮狹窄、沒有窗戶、面積只有約八平方米的二樓閣樓。而已59歲張玲則一直為兩人的生活奔波,不僅要在外做生意賺錢養家餬口,每天還要回家為王端屎倒尿,總以各種理由閉門謝客。

向公安自首 盼辦結婚證
堅守24年的秘密曝光後,兩人都鬆了口氣。他們坦言年紀已不小了,今後別人如何議論都無所謂,現在只想早點光明正大、理直氣壯地結婚,拍結婚照,成為一對合法夫妻。「只要能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互相對對方好,就是頓頓吃酸菜湯飯也心甘情願,根本不後悔。」目前,公安已為王鑫申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律師指兩人的情況能合法領取結婚證。
雲南《生活新報》

圖片說明:私奔24年的王鑫(左)和張玲(右)彼此相愛,對往事不後悔。互聯網
資料來源:2012年07月28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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