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18, 2011

高慧然:何不仿效戶籍制?

為甚麼說香港人去外國生孩子,或外國人來香港生孩子,跟大陸人來香港生孩子不是同一回事呢?
因為前二者,無論是香港人去外國,抑或外國人來香港,首先需要簽證。簽證就是一道門,主人家掌握着主動權,可以決定向甚麼人打開,向甚麼人關閉。可內地人來港,雙程證的批審權掌握在當地公安手上。公安放甚麼人來香港做遊客,香港都不能拒絕。情形就像有人敲你家的門,你毫無選擇要放他進屋。
弔詭的地方正在於此,香港有一個海關,卻無權審批放甚麼人進來。假設香港是大陸其中一個省吧,卻又不能行使地方政策。大陸各省巿地區的公民可自由出行、居住、工作,但是,一個新疆女人在北京生了個孩子,那孩子卻無法自動獲得北京戶籍。
在大陸,孩子的戶籍跟母親,無論父親的戶籍在哪兒。這個戶籍政策極耐人尋味,也極聰明。因為一個女人,一年之中,通常只能生一個孩子。而一個男人,理論上同一時間可以跟不同女人生很多孩子。孩子的戶籍跟母親,可以確保地方資源不被分薄。而且,父親可以冒認,生母要冒認卻不容易。當然,現在有了出租子宮的服務,母親也不一定靠得住了。這是另一個話題了。
一個國家的大原則下,香港無非就是大陸其中一個省而已。那麼,為甚麼不可以借鏡大陸別的省巿的戶籍政策?

資料來源:2011年12月19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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