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2, 2011

裙不夠短 女文員投訴性騷擾反被炒

新加坡一名女文員慘遭客戶刁難,多次拒簽文件,理由是她的裙子不夠短。她滿腹委屈向老闆投訴,結果反而被炒魷魚。
32歲的林太太,在一間水電工程承辦商工作,因工作需要經常爬高爬低,為方便搬貨及到工地送文件,所以經常穿長褲。去年 6月,她送文件給客戶,對方竟以她穿褲為由,不肯在文件上簽名。林太太起初以為他開玩笑,翌日換上長裙再去送文件,豈料他卻說:「裙子那麼長,不如乾脆不要穿。」
為了盡快令他簽了急件,她只好硬着頭皮,換上可見到大腿的短裙,但他仍嫌不夠短,擾攘一番才勉為其難簽名。
林太太事後越想越不忿氣,幾個月前向老闆及對方的上司投訴,指遭對方性騷擾和諸多留難。
豈料上月底她接到公司解僱信,她認為被炒是因得罪客戶,但老闆解釋是她經常請假所致。
台灣東森新聞網

資料來源:2011年04月23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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