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27, 2011

區樂民:二手物品

移民澳洲的姊姊近日回港。她來我的家坐坐,發覺沙發換了新的,便問:「原來那套在哪裏?」
「付了三百元請人抬走,大概去了堆填區。」我回答。
「如此浪費?」她高聲道。
沙發用了七年,表面剝落,彈簧塌下,棄置也不算過份吧。
「若在澳洲,」姊姊說:「很舊的傢俬也有人買。」
我曾遊覽澳洲,當地人生活簡樸,注重環保。經姊姊一說,我感到有些內疚;本來打算買新長笛,得再計劃一下。
唔,這樣吧!貼張小告示在升降機大堂,說有二手長笛轉讓;若能順利賣出,我才買一支新的。這樣便不算浪費物資。
拍了照片,印在紙上,寫好價錢和聯絡方法,貼到告示板。
一天、兩天、三天………耐心等待。
終於有電話來,一個女人說:「你是區先生嗎?」
「正是。」
「我有興趣買你的二手鋼琴,但可否便宜點?」她問。
「不是鋼琴,是長笛。」我更正。
「小小一支長笛也要賣?」她又說:「不如我買你的鋼琴,長笛當作贈品好嗎?」
「問題是我根本沒有鋼琴。」我沒好氣道。
她掛上電話。
又過了幾天,沒有動靜,我走去看看告示是否已被移除,但見署名「你的鄰居」寫上一行小字:「如果我買了你的長笛,你是否不會再吹?」

資料來源:2011年01月28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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