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蛇最早出現在《創世記》伊甸甸園中,當中從未曾稱引誘夏娃吃果子的蛇為魔鬼撒但,僅稱牠為「在眾生中最具睿智 (arum) 的動物」《創 3:1》,在成書之時魔鬼撒但和絕對邪惡這些概念還未出現,及後猶太人受波斯瑣羅亞斯特教(或稱祆教或拜火教)接觸始引入了善惡二元說及祆教中的惡神安格拉曼紐 (Angra Mainyu) 之說。
古蛇等同魔鬼撒但的經文證據源自新約《啓示錄》12:9 及 20:2「大龍就是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然而東西教會在四世紀末前均一直質疑《啓示錄》的可靠性,1923年匈牙利哲學家艾德蒙 (Edmund Bordeaux Szekely) 在梵蒂岡圖書館中發現《啟示錄》的原版《艾賽尼啟示錄》,此原版證明《啓示錄》12:9 及 20:2為後期添加。新約中唯一提及伊甸園中古蛇的《歌林多後書》11:3 也沒有指牠就是魔鬼撒但。撒但為引誘夏娃之古蛇的說法極有可能是出自第一世紀的典外經斯拉夫文《以諾二書》,書中指一名為「撒但那爾」(Satanail) 守望天使的王子,他一如《創世記》6:2 所記載「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從而墮落成為邪靈,引誘夏娃。
蛇在古近東神話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公元前三千年蘇美神話的母神提雅瑪特 (Tiamat) 與父神阿普斯 (Abzu) 分別為掌權海水和河水的巨龍,宇宙藉著牠們交合而生。古埃及和古希臘皆流傳銜尾蛇 (Ouroboros) 符象,蛇咬著自己的尾巴形成出圓環,意為循環不息的生命和無限,柏拉圖形容它為宇宙之始,無五觀和四肢,在永恆中自給自足,並擁有無上的靈性與智慧。迦南主母神阿舍拉及迦太基主母神坦尼特 (Tanit) 都有著「蛇之女神」這稱號,以示她們有著賜予重生的能力。同自《拿戈瑪第古本》的《掌權者之實相》指伊甸園裡的蛇為智慧之母女兒真夏娃的化身,作為阿當的啓導者,一如自公元前八世紀迦太基石刻上將夏娃視為蛇之女神。
在猶太傳統中,雅各與利亞的第三子利未的後人「利未人」被神分別為聖以專司會幕聖職,所有祭司皆自此派而出,按猶太卡巴拉最具權威之經典《光輝之書》(Sefer ha Zohar) 解說,「利未」(Levi) 一字乃是指「巨蛇」(Leviathan) ,利未人就是奉蛇為聖者— 阿舍拉女神的祭司。在《民數記》 21 章,流徙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因著滿口怨言而被賜火蛇 (Seraphim) 作懲罰,在眾人回轉及禱告後,就指示摩西製造一銅蛇像治癒回轉者:
「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
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
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此銅蛇像象徵著阿舍拉並一直擺放在聖殿中作為聖物受頌揚並治癒受眾。直到公元七世紀希西家王宗教改革為名中央集權為實打碎此象徵摩西的銅蛇像,以削弱摩西嫡系示羅祭司權柄《王下 18:4》,與此同時以賽亞先知在 《以賽亞書》6 章異象中得見榮耀寶座並六翼天使「撒拉弗」 (Seraphim) 侍立著,此「撒拉弗」與《民數記》 21 章中的「火蛇」為同一字,其形像亦就是飛行的火蛇,而《以諾一書》稱撒拉弗為希臘文的蛇 Drakones。自《拿戈瑪第古本》的《宇宙之源》則記載「萬軍之主」(Sabaoth)在寶座前創造了「如蛇一般名為撒拉弗的天使」。而以斯拉先知亦曾憶述聖殿牆上全是蛇的圖像。第一世紀文物家腓羅 (Philo of Byblos) 曾引述迦南大祭司桑庫拿單 (Sanchuniathon) 就蛇在遠古的地位:
「濤土斯神 (Tauthus) 視龍和蛇為神聖,及後迦南人及埃及人也如是。
蛇為眾爬蟲類中最具氣和火。
縱然牠沒有四肢,牠亦然能以氣無法制止地飛馳。
牠能以各種形狀出現,亦是相當長壽的,
藉著脫皮而重獲青春,亦隨之而長大。
當牠到達自己壽數的盡頭,便會自我燃燒。
這是為何濤土斯在聖典中記下,蛇被選上用在聖殿及聖儀中。」
原為迦南祭司的利未人必定承傳著視蛇為神聖的古傳,從而得著「奉蛇為聖者」之名。
早猶太派別艾賽尼派分支「拿賽尼派」(Naassene) 名字中的 Naas 就是希伯來文的「蛇」 (Nachash) ,他們把蛇等同為太初之道,是父和物質界的中介者、神性能力籍它來到下界,亦靠著它而重返神性領域去。以希伯來字母總值去換算,「蛇」 (Nachash) 和「彌賽亞」(Mashiach) 同為 358,那代表蛇是就是彌賽亞的屬靈象徵。《約翰福音》的作者就是在這些基礎下說出了: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
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翰福音》3:14
《拿戈瑪第古本》的《真理的證詞》(The Testimony of Truth) 亦有就此解說:
「一如經上說:『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
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但凡仰望此銅蛇者,沒有任何人能傷害他,相信此銅蛇者亦必得著救贖。
祂就是基督,信祂的必得著永生。」
同自《拿戈瑪第古本》學者凱倫京 (Karen L. King) 提出原為《約翰褔音》續篇的《約翰秘傳之書》中基督指是祂親自指引阿當夏娃吃下分辨善惡樹果子讓二人眼睛打開,得著智慧,一如 《約翰福音》9 章基督打開瞎眼者的眼睛,「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
在《馬太福音》10:16 耶穌要求門徒要「『靈巧』(Phronimos) 像蛇,馴良像鴿子」,Phronimos 一字單單在《馬太福音》就出現了八次,在和合本當中有六次譯作「聰明」,一次作「有見識」,只有在 10:16 才譯作「靈巧」。我就曾聽過有牧者把這裡解作「要像蛇一樣能屈能伸」,這的確是「能屈能伸」的解經法,基於他們把「蛇」定性為邪惡的象徵,以此刻意回避蛇與「撒但」和人類「原罪」源頭的先入為主概念。《馬太福音》10:16 中較正確的翻譯是「睿智如蛇」,耶穌在《馬太福音》10:16 使用此比喻時必定認知利未人、拿賽尼派和《約翰秘傳之書》中蛇等同神聖智慧的傳統,與今天的詮釋南轅北轍。
資料來源:Zeke Li's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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