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 2012

為救女嬰斷腳 少女被指阻交通

「救人者反而要被追究事故責任?!」佛山順德16歲少女李舒舒上月為救人奮不顧身衝出馬路,推開即將被貨車撞倒的1歲大女嬰,自己右腿慘遭車輪輾壓。但前日,佛山市交警竟指她衝出道路救人是妨礙交通安全,要負上事故責任。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人批評佛山市交警腦子被驢子踢了。
上月2日中午,1歲大的雯雯從菜館跑出十幾米外的馬路,一輛貨車突然從後直駛過來,李舒舒衝出去把她推開,結果貨車輾過舒舒的右腿,更壓斷雯雯的雙腿。雯雯搶救後毋須截肢,舒舒未來兩日仍要做手術,兩人至今仍然留醫。李舒舒的捨己精神連廣東省委書記汪洋都專誠派人到醫院送上慰問。誰知前日佛山交警突然指,雯雯亂過馬路和李舒舒制止別人橫過馬路同樣妨礙交通安全,各人要為受傷負25%責任。《廣州日報》

資料來源:2012年08月03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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